宿遷職業技術學院援助就業困難畢業生暫行辦法
為了加大對各類就業困難畢業生的援助力度,切實幫助畢業生解決各種就業問題,擺脫就業困境,順利走上工作崗位,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精神,遵照我省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就加強就業援助工作制定本辦法。
一、援助對象
結合我院畢業生實際,主要對以下四類存在突出困難的畢業生開展援助:
1.因家庭經濟困難,難以承擔基本就業開支所造成的就業壓力和就業困難者;
2.因身體條件(含生理缺陷)所造成的就業壓力和就業困難者;
3.因就業心理準備不足、就業心理負擔過重、就業心理恐慌等心理問題造成的就業壓力和就業困難者;
4.因就業觀念滯后或消極等待等原因造成的就業壓力和就業困難者。
二、援助措施
(一)引導畢業生轉變就業觀念,合理調整就業期望值
1.加強對就業困難畢業生就業觀念的引導力度。從實際出發,幫助就業困難的畢業生正確認識自身的綜合素質和優勢,合理進行自我定位,樹立“先就業后擇業”的觀念,及時調整就業期望值。
2.幫助就業困難畢業生樹立多元化就業和務實就業的意識。鼓勵引導就業困難畢業生樹立面向基層、扎根基層、到艱苦地區工作的就業觀念,把擇業、就業期望與市場實際緊密結合起來。落實好國家相關政策,幫助就業困難畢業生盡快落實崗位。
(二)細化對就業困難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培訓工作
對就業困難畢業生進行重點指導、重點推薦、重點幫扶。結合個體實際,開展個性化就業服務和就業指導,切實提高其就業競爭力和求職能力。做好就業困難畢業生的培訓工作,通過提供就業創業專家講座、組織參加就業創業培訓課程學習、演練應聘技巧等多種方式提升學生自身素質,給予困難畢業生重點輔導、重點培訓,以促使他們盡快順利就業。
(三)加強對就業困難畢業生的心理疏導
各系部要密切關注就業困難畢業生的思想變化,制定措施、明確責任人,協同心理咨詢老師共同開展心理健康輔導,及時疏導,減輕就業心理壓力;鼓勵學生以積極的心態面對就業,勇敢選擇,大膽嘗試,主動出擊,盡快找到工作崗位,實現就業。
(四)為困難畢業生提供相關就業信息及就業機會
就業指導中心、學生處和系部要積極與用人單位聯系,拓展就業市場。在就業信息的收集、發布工作中,為就業困難畢業生提供重點幫助和細致服務。也可依據個人家庭情況,鼓勵有條件的畢業生開展創業。
(五)對就業經濟困難的畢業生提供一定經濟援助
學校結合就業經濟困難畢業生的實際情況,選定援助對象,給予一定經濟援助(包括就業交通費、通訊費以及免費制作簡歷等)。
三、工作方法和步驟
(一)摸底調查,掌握情況。各系組織畢業班輔導員對就業困難畢業生進行摸底,整理匯總畢業生信息、就業困難原因調查單行材料,在系內登記備案;
(二)仔細核實,準確認定。各系對符合省主管部門就業援助規定條件的就業困難畢業生進行審核、認定,并將信息報學院就業指導中心;
(三)就業指導中心審核后上報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對符合條件并愿意接受就業援助的畢業生,落實專人進行“一對一”服務;
(四)“一對一”幫扶人員由畢業生所在系與就業指導中心在教職工中選任,選定的幫扶教師與困難畢業生結成“一對一”幫扶對子,幫扶期間要求幫扶教師定期與困難畢業生聯系,以了解他們的心理狀況、求職愿望、就業方向和能力特點,針對每個人的具體情況,幫助他們制定求職計劃,進行職業指導,調整他們的心理狀態,跟蹤他們的求職過程。同時要求在幫扶期間,為困難畢業生提供就業機會;
(五)幫扶教師應定期與各系及就業指導中心交流幫扶情況,集思廣益,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就業困難畢業生的援助工作;
(六)幫扶期間,各系和幫扶教師依據畢業生不同情況,進行針對性輔導。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對援助工作實施全程跟蹤,及時協調解決援助工作中遇到的問題。